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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西安体育学院音乐学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
来源:西安体育学院 2011-1-2 0:38:50 【字体:小 大】

内容与分值

 

 

30分)

身体形态

10分)

体型匀称、上下肢比例协调。

 

气质相貌

10分)

气质高雅,五官端正,相貌端庄。

 

口语表达

10分)

口齿清晰、语言表达自然流畅(专业感言)。

口语表达30

专项

基础

(70)

 

(25)

嗓音条件较好,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,音色明亮、圆润,音质干净,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。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。

考生需准备两首作品,范围:中外民歌、艺术歌曲(不含流行歌曲)。自带伴奏,演唱要求背谱考试。

 

(25)

有较扎实的基本功,乐曲演奏规范、流畅、完整,具有正确把握节奏、力度、速度及音色的能力。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,有较强的乐感,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。

考生自备两首作品 ,其中键盘专业须备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,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,乐器自备,钢琴除外,演奏要求背谱考试。

(20)

 

10分)

能够准确地把握音准、节奏,具备一定的听辨能力和音乐表现力,读谱较流畅。

 

 

5分)

 

5分)

掌握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,应用自如,同时具备一定的听写能力。

综合笔试

时间:50分钟。

注意事项:1.考试期间,考生不得向考官介绍自己的姓名、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,不允许化妆。

          2.考生需自备伴奏带(CD),乐器自带(钢琴除外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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